发布时间:2019-12-31 09:24:33 阅读:次
有机产品认证,需要监管部门给力。一方面,落实标准要严,对有机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动态管控,对不符合《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进行生产的,坚决予以退出。另一方面,建立有机产品的监管联动机制。有机食品进入市场后,农业、质检等相关职能部门需通力合作,加强市场动态监管,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对流通领域、销售领域,更应不定期进行风险监测。另外,必须建立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认证第三方和生产企业的责任。
畜禽应以有机饲料饲养。饲料中至少应有50%来自本养殖场饲料种植基地或本地区有合作关系的有机农场。
在养殖场实行有机管理的第一年,本养殖场饲料种植基地按照本标准要求生产的饲料可以作为有机饲料饲喂本养殖场的畜禽,但不能作为有机饲料出售。
当有机饲料供应短缺时,允许购买常规饲料。但每种动物的常规饲料消费量在全年消费量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以下百分比:
(a)草食动物(以干物质计)10%。
(b)非草食动物(以干物质计)15%。
畜禽日粮中常规饲料的比例不得超过总量的25%(以干物质计)。
出现不可预见的严重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时,允许在一定时间期限内饲喂超过以上比例的常规饲料。
饲喂常规饲料须事先获得认证机构的许可,并详细记录饲喂情况。
必须保证反刍动物每天都能得到满足其基础营养需要的粗饲料。在其日粮中,粗饲料、青饲料或青贮饲料所占的比例不能低于60%(对乳用畜,前3个月内此比例可降低为50%)。在猪和家禽的日粮中必须配以粗饲料、青饲料或青贮饲料。
初乳期幼畜必须由母畜带养,并能吃到足量的初乳。允许用同种类的有机奶喂养哺乳期幼畜。在无法获得有机奶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同种类的非有机奶。
禁止早期断乳,或用代乳品喂养幼畜。在紧急情况下允许使用代乳品补饲,但其中不能含有抗生素、化学合成的添加剂或动物屠宰产品。哺乳期至少需要:
(a)猪、羊,6周;
(b)牛、马,3个月。
配合饲料中的主要农业源配料都必须获得有机认证。
在生产饲料、饲料配料、饲料添加剂时均不得使用转基因生物或其产品。
禁止使用以下方法和产品:
(a)以动物及其制品饲喂反刍动物,或给畜禽饲喂同科动物及其制品;同科动物
(b)未经加工或经过加工的任何形式的动物粪便;
(c)经化学溶剂提取的或添加了化学合成物质的饲料;
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应在农业部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同时应符合本部分中的其他要求。
允许使用氧化镁、绿砂等天然矿物和微量元素。
添加的维生素应来自发芽的粮食、鱼肝油、酿酒用酵母或其它天然物质。
禁止使用以下产品:
(a)化学合成的生长促进剂(包括用于促进生长的抗生素、激素和微量元素);
(b)化学合成的开胃剂;
(c)防腐剂(作为加工助剂时例外)。
(d)化学合成的色素;
(e)非蛋白氮(如尿素);
(f)化学提纯的氨基酸;
(g)转基因生物或其产品。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有机认证由第三方认证公司收费执行,企业规模是认证的重要因素,认证过程带有利益纠葛,这就妨碍了认证的公正与客观。而网上广泛存在“有机食品认证服务”,宣称可以代理认证,并承诺可确保“一次通过”,也让人对认证的公信力产生怀疑。甚至,少数企业只是很少一部分产品得到了认证,所有产品也都跟着贴上了有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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